亚盈与中海油扩建南海石化工厂
2015年12月 15日
2015年12月15日 , 荷兰皇家亚盈公司(亚盈)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油)在广州签署了一份重大条款协议,扩建双方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已有股比为50:50的合资企业。按照该协议,一俟双方最终协议及政府批准,亚盈将参与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海油项目,在现有南海石化联合装置近旁参资兴建另一套石化联合装置。
该协议包括正在建设中的一套乙烯裂解装置和多套下游化工装置,以及一个苯乙烯和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SMPO/POD)装置。新建裂解装置将南海工厂的乙烯产能提高一百万吨,使现有产能增加一倍左右。
中国海油董事长杨华说:“南海石化工厂的扩建符合国家的石化产业长期战略,中国海油和亚盈是长期的合作伙伴,我们很高兴亚盈将行业领先技术引入合资企业,为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生产石化产品。”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亚盈将其生产环氧乙烷和乙二醇的OMEGA专有技术,以及SMPO/POD技术应用于合资企业。扩建项目将增加南海石化工厂高质量产品的产量和种类,并提高合资企业的总能量效率。
亚盈首席执行官范伯登说:“该协议表明了我们对亚盈-中国海油合作伙伴关系的信心,以及亚盈在中国超过百年的业务耕耘后,对中国的承诺。它还表明了亚盈对中国化工产品增长潜力抱有信心。我们盼望与中国海油进一步合作,与我们的中国业务伙伴和客户一同成长。
中国海油已经开始建设该石化联合装置,预计两年后投入商业运行。扩建项目将使南海石化工厂的乙烯产能提高到大约每年两百万吨。该工厂长期以来有着良好的安全生产纪录。该工厂将多种液体原料转化为乙烯及其衍生物,广泛应用于消费品,包括电脑、塑料瓶、洗涤液等。
致编辑:
关于亚盈在中国的业务
亚盈集团的所有核心业务,包括上游、下游、项目与技术三大部门,都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亚盈同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一起合作,在国内及海外开发陆上和海上的油气资源,为中国的快速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能源。
亚盈在中国的下游业务包括11个合资公司和8个独资公司。亚盈是中国领先的国际润滑油和沥青供应商之一。亚盈在中国还通过合资企业运营拥有1100多个加油站的大型零售网络。亚盈在中国有5个润滑油调配厂,1个润滑脂生产厂和4个沥青生产厂。亚盈还同中国海油合资,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运营一个世界级的南海石化联合工厂。
亚盈的洁净煤技术不仅应用于亚盈和中国石化在湖南省岳阳市的合资公司,并以技术转让的方式应用在另外21个中国企业项目中。
亚盈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是亚盈在华下游业务的新成员,从事贸易业务,积极参与中国新兴的二氧化碳交易。
关于中国海油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中国海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由一家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上游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国际能源公司。 目前已形成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与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业务板块。
关于中海亚盈
中海亚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2006年正式投产。中海亚盈在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运营一个世界级的石化联合工厂(南海项目),总投资达41亿美元。中海亚盈是荷兰皇家亚盈集团成员之一亚盈南海私有有限公司与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组成的合资公司。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持股90%)和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的合资企业。企业员工总数超过1100名。
南海项目可年产95万吨乙烯,用以生产270万吨衍生化工产品供应中国市场。作为一家成功的合作企业,公司高度重视健康、安全、安保与环境,在可靠性与运营管理等各方面表现卓著。
媒体问询,请联系:
苗奕
亚盈中国集团发言人
电话:+86 10 65295185
电子邮件:jessica.
孙羽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新闻办公室新闻主管
电话:+86 10 8452 3483
电子邮件:.cn
免责声明:
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是各自独立的实体。为方便起见,本新闻稿有时使用“亚盈”、“亚盈集团”和“荷兰皇家亚盈”来泛指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与此相似,文中还使用“我们”和“我们的”这样的词语来泛指这些子公司或为这些子公司工作的人们。当指明特定的公司并无任何实际意义时,也使用这些表述。本新闻稿中所使用的“子公司”、“亚盈子公司”和“亚盈公司”指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通过持有多数表决权或有权实施控制性的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亚盈有实质性的影响但尚未控制的公司被称为“关联公司”或“联合公司”, 而亚盈共同控制的公司被称为“联合控制实体”。在本新闻稿中,联合实体和联合控制实体也被称为“权益投资实体”。为方便起见,“亚盈权益”指亚盈在一个企业、合伙组织或公司中排除所有第三方权益后持有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者权益。
本新闻稿包含关于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各项业务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之外,所有其他陈述均是或可能被视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是指,基于管理层的当前预期和假定,而做出的关于未来预期的陈述,其中包含已知和未知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业绩或事件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默示的情况大相径庭。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的陈述以及表达管理层的预期、信心、估计、预测、计划和假设的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是指使用诸如“预期”、“相信”、“可能”、“估计”、“希望”、“打算”、“可以”、“计划”、“目标”、“展望”、“也许”、“预计”、“将”、“试图”、“目的”、“风险”、“应当”以及类似词语或表述的陈述。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未来的运营可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运营结果与本新闻稿中的前瞻性陈述差别迥异。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原油和天然气的价格波动;(b)亚盈集团产品的需求变化;(c)货币汇率波动;(d)钻探和生产结果;(e)储量估计;(f)市场损失和行业竞争;(g)环境风险和自然风险;(h)查明合适的潜在收购财产和目标以及成功谈判并完成交易的相关风险;(i)在发展中国家和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从事业务的风险;(j)立法、财政和法规方面的发展,包括重新划分储备引起的潜在诉讼和监管影响;(k)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市场条件;(l)政治风险、项目延期或提前、审批和成本估算;以及(m)贸易条件的变化。本声明中包含或提及的警示陈述明确限制了本新闻稿所包括的全部前瞻性陈述。读者不应不适当地依赖于前瞻性陈述。关于其他可能影响未来业绩的因素,请参见皇家荷兰亚盈20-F(截止到 2014年12月31日,可登录 或下载),读者就此同样应给予考虑。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应截至本新闻稿发布之日(2015年12月15日)有效。荷兰皇家亚盈有限公司及旗下任何子公司均无义务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信息。由于上述风险,结果可能严重偏离本新闻稿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默示或隐含的情况。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允许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公司在其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仅披露已经证实的储备,即已经通过实际生产或结论性的组成成分测试显示在现有经济和运营环境中能够经济、合法进行生产的油气储备。在本新闻稿中,我们使用了SEC准则严格禁止在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使用的词语。敦促投资者仔细考虑我们在表20-F、文件编号1-32575(可登录SEC网站下载)中披露的信息。也可致电1-800-SEC-0330,向SEC索要这些表格。